的现场劳动量小,不需要钢混凝土结构的养护期,可提高施工效率。一般房屋的龙骨现场装配包括所有的精装修和设备安装,整个建造过程大约只需要3个月时间。如果工厂预制程度更高,就只需1个半月左右的时间。但钢结构住宅存有成本较高、墙体隔音性能差、防火处理复杂的缺点。
日本钢结构住宅产业化模式对我国钢结构住宅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尤其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之后,开发钢结构住宅体系成了当前替代现有砖混结构的热点。根据我国的国情,在现阶段可以先发展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作为承重体系,采用轻钢龙骨作为外墙、内隔墙和屋顶结构体系。由于墙体和屋顶的改进,整个建筑物的科技含量就会大大提高。加上使用面积的增大,建设速度的快捷等,它的结合成本则会接近普通的砖混框架结构建筑。而且它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科技含量的提高,以及居住素质的优化,更是传统住宅建筑所难以相比的。
(五)住宅智能化
日本住宅有个显著的特点:传统与智能的结合。传统的日式草席和建筑“灰”空间与高科技应用交相辉映。目前,在日本新建的建筑物中60%以上是智能型的,在我们入住的多数酒店,都可以享受到自动热水冲洗坐厕的舒适。日本住宅的高智能化是与日本高科技的发展相吻合的。日本松下电器科技馆展示的最新家用电器和IT信息化通讯产品,如可视电话家庭监控系统和GIS卫星地理信息系统等,基本上都已在智能住宅内得到应用。为了促进智能住宅的发展,1988年日本专门成立了“住宅信息化推进协会”,提出了“住宅信息系统计划”,其目标是“将家庭中各种与信息相关的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和家庭保安装置,通过家庭总线技术,连到一个家庭智能化系统上,进行集中的或异地的监视、控制和管理,以达到安全、便利、舒适以及多元化信息服务的目的”。由于日本资源短缺,日本住宅也十分重视节能问题,太阳能的利用比较普遍。住宅的建造还采用新型的绿色节能材料,以减少采暖和空调的费用和节省能源。
二、对比日本住宅产业化的思考
(一)我国住宅产业与先进国家的差距
我国住宅产业化与先进国家相比还存有不少差距:
1、住宅建设基本上仍是粗放型,科技贡献率低。传统陈旧的技术仍在被大量的采用,先进的技术及技术革新往往被建设中的短期行为而排除在外。目前我国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不到30%。按照国际通行说法,科技进步对产业的贡献率超过50%才能算是集约内涵型发展的产业。
2、住宅建筑标准化工作滞后。住宅建筑体系大多数局限于结构形式或施工技术,没有从建筑整体出发,进行成套技术开发。标准设计文件、建筑的模数标准、住宅部件产品标准还很不规范和健全。
3、住宅部件标准化和通用化程度低。部件的配套性、通用性差,生产规模小,住宅与住宅部品的模数难以协调:住宅部品尚未形成配套系列,部品、材料以及配套产品品种少,日本有10000多,中国不足2000种。
4、住宅科技含量偏低。节电、节能、节水等的先进环保技术尚不能有效地得以推广,新材料、新部品的优越性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智能化住宅的发展。日本新型建筑材料的应用在墙体材料中的比重占80%左右,但我国还不到20%。
(二)大型开发企业集团在推动住宅化进程中的作用
大型企业集团是住宅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是产业走向成熟的标志。只有大型企业集团才能负担起使住宅产业从当前以带动密集型为主走向技术密集型,从分散式、外延型走向集成式、内涵型,从而完成系列化开发、集成化生产、配套化供应的目标。住宅产业集团、住宅产业基地和住宅产业示范工程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推动住宅产业起步,必须要积极引导大型企业集团,在市场竞争中向住宅产业化过渡。
(三)发展住宅产业化的思路
1、建立和完善五个体系:(1)住宅技术保障体系。包括完善与住宅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体系,进行标准化、多样化与工业化相结合的住宅标准设计。(2)住宅建筑体系。重点研究开发大开间承重结构,试点应用轻钢结构体系,采用隔声性能好的新型轻质隔断结构,推行系列化、多档次的厨卫定型结构等。(3)住宅部品体系。重点要实行部品生产的系列开发、规模生产和配套供应,当前尤其应对门窗、卫生器具、厨房设备、经济型电梯、管线和配件等进行重点突破。(4)住宅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责任及保修、赔偿制度,住宅市场的准入制度,住宅部品、材料的认证和淘汰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制度等。(5)住宅性能认定体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对住宅的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分别进行测评的基础上,对住宅的整体性能作出综合评价,推广3A级住宅性能认定制度。
2、鼓励新型建筑体系的开发,提高住宅建设科技含量。政策鼓励对节能、智能化示范小区和钢结构住宅等各类试点工程,推广先进成熟的新材料、新技